公司简介
红河富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自2001年成立以来,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房地产估价政策、法规和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及《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建住房[2006]8号等相关技术标准,在红河州房地产评估市场上以崭新的面貌、扎实的工作作风、过硬的评估技术、良好的服务态度为行政机关、金融系统、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部队、以及人民群众提供服务,房地产价值评估业务范围涉及:政府对房地产的行政裁决、房地产转让、课税、银行房地产抵押贷款、房地产纠纷、抵债或拍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企业改制、合资、兼并、清产核资、房地产司法鉴定等方面。我公司业务范围现己覆盖全红河州各个市、县如:开远、个旧、蒙自、建水、弥勒、泸西、元阳、红河、河口等。已在红河州内各市县设有我公司的办事处。
公司自2001年成立以来,开展评估业务己有16年,完成各项评估业务近20000宗,评估建筑面积500多万平方米。积累了丰富的房地产评估经验,在红河州内行业地位排名靠前,声誉较高,从2005年至今被省、州房地产业协会多次评为房地产评估先进企业。
2002年以来,评估量在逐年稳步增加,2009年至今,每年评估房屋建筑面积均超过40万平方米、土地评估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专业的技术及热忱周到的服务,获得各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被云南省建设厅授予“云南省‘十五’房地产评估先进企业”的全省九个房地产评估先进单位之一,先后荣获红河州建设局、红河州房地产业协会颁发的红河州“2005-2007年度房地产评估先进企业”称号(红河州**家)、“2008-2009年度房地产评估先进企业”称号;“2014年度红河州评估机构诚信评价等级AAAA级”称号;“红河州“2014-2015年度房地产评估先进企业”称号。
公司现有9名经国家考试合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并已注册的专职估价师,以及多名房地产估价员,执业人员品行良好;行为规范;恪守职业道德;业务素质较高,注重职业修养;维护职业声誉;从未发生过因估价失误给银行及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情况。公司内部按照房地产估价业务的需要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各施其职,各尽其责,科学管理、使内部风险控制措施趋于日臻完善,现开始拓展房地产中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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